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金平区位于汕头市中心城区西北部,涵盖整个汕头老城区。西和揭东区毗邻,北与揭东区、潮安区接壤,东连龙湖区,南与濠江区隔海相望。辖17个街道,下辖160个社区居委会。面积108.71平方公里。区政府驻金砂中路50号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16°41′54″,北纬23°22′07″。金平区是汕头市政府所在地,也是汕头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商业中心和重要的工业、科技基地。更是汕头经济特区水陆交通枢纽的重要门户。区名以原来金园区、升平区各取一字命名。金平区包括解放初期整个汕头市区域(不含礐石)和原澄海县的鮀浦区、下蓬区的部分区域。 [1] 2013年金平区下辖17个街道,常住人口82.33万,国内生产总值319.85亿元。